各住房公积金客户:
销户提取包括缴存职工退休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6个月以上、缴存人死亡、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、出境定居五种类型提取,现将五种类型提取应提交的资料告知如下:
一、应提交的基本资料(只需提交原件,用于扫描留作电子档案):
(一)身份证;
(二)缴存人银行账户。
二、按五种类型应提交的证明资料(只需提交原件,用于扫描留作电子档案):
(一)退休的
退休证或人社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。
(二)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6个月以上未再就业且住房公积金停缴6个月以上、账户封存期内,中心业务系统未接收到异地转移基本信息的
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。
(三)缴存人死亡、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
1.继承人与原缴存人亲属关系证明;
(1)原缴存人配偶办理提取的,其配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、《结婚证》或户口簿,或原缴存人单位开具的夫妻关系证明;
(2)原缴存人子女办理提取的,其子女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,或原缴存人单位开具的父亲或母亲与子女关系证明;
(3)原缴存人父亲或母亲办理提取的,其父亲(母亲)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,或原缴存人单位开具的父亲或母亲与子女关系证明。
2.缴存人死亡、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证明 ;
缴存人死亡证明指医院或相关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书、被宣告死亡证明书或户籍管理部门的户口注销证明。无医院或相关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书、被宣告死亡证明书或户口注销证明的,由原缴存人所在单位证明。
3.住房公积金继承协议。
按我中心样本的《住房公积金继承协议》。如协议不成,合法继承人应提交相应的合法证明,受遗赠人或受遗赠权应经公证部门公证或法院判决证明。
转账处理:原缴存人的直系亲属(配偶或子女、父母)办理提取,如果原缴存人在银行仍存在个人账户,则将住房公积金转入原缴存人的账户上,如果原缴存人已不存在个人账户,则将住房公积金转入到办理提取手续的直系亲属账户上。
(四)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
1.人社部门出具的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;
2.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。
(五)出境定居的
户籍注销证明或《外籍护照》或《外国人永久居留证》(即绿卡)。
以上五种情况提取公积金,可提取账户内的全部本息余额并予以销户,但在中心有贷款的,需先偿清贷款。
三、办理方式及流程:
可以选择网厅自主办理或窗口办理
(一)网厅自主办理流程:
1.(注册、登录个人网上服务大厅后)点击“我要提取”→2.提取类型选择“离职提取”或“退休提取”→3.上传完资料点击“提交”→4.中心管理部审核→5.资金转账。
(二)窗口办理流程:
1.受理申请(资料初审)→2.复核(审批)→3.资金转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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